营造和谐自然优美的乡村人居环境。乡村人居环境是整个乡村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综合体现是乡村社区的成长性和可持续能力的综合标志。
二是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加强外出劳动力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广泛宣传。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委会要充分认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高质高效地做好“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加大投入,重抓基础。早计划、早动员、早整治、早见效;同时,常督查、常评比、常激励、长巩固,夯实“美丽乡村”洁化、序化、美化、绿化、环保化基础。
1、抓规划引领。在规划设计上,应立足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的指导性。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 抓示范带头。“共建生态家园、打造美丽乡村”行动,设立污水治理试点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先行先试,在试点中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开做好准备。 抓环境整治。
2、乡村定位 乡村规划应基于对本地文化深度的挖掘,同时对现有民居进行修复,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并优化农业景观结构。在总体布局上,结合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将乡村打造成为集休闲度假、生态农业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美丽乡村。
3、选择乡村核心: 结合多种发展模式,如乡村旅游、农业旅游、新型城镇化,确定美丽乡村的建设核心。因地制宜发展: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注重特色与多样性,避免一刀切,合理布局中心村建设。
4、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推广畜禽废弃物处理新模式,降低农业污染;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湿地保护水平;恢复提升乡村风貌,构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5、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努力构建稳定可持续的田园生态系统。繁荣兴盛乡村文化。进一步挖掘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依托各种节会、展会、旅游景点和互联网平台,将当地乡村工艺品推出去,助推乡村经济结构调整。
乡村设计中的建筑大多由主体建筑与建筑小品组成,应充分考虑其功能性与美观性,整体建筑应充分融于周围环境,尽量做到融入自然,在材料的选择上也应采用能体现当地民俗民风的材料,如:木材、石材等等。这样既可以体现当地的民俗民风,又可以节约成本。
细节上,村标、建筑外立面和文化节点的打造都应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传承。植物设计则注重选择易于维护的乡土植物,配套设施需与当地文化相融合。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景观设计是实现文化复兴和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
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空间异质性和整体高效性原则。乡村景观是一个由异质的斑块、廊道、基质组成的镶嵌体。如在乡村景观中,农田为基质,林带为廊道,两者相间并重复出现呈网状结构,斑块的空间格局的变化构成了斑块动态,斑块动态影响着系统的整体功能,最终影响农业景观的整体效益。(2)生态流的循环再生性原则。
乡土性原则是指农家生态旅游的规划设计应体现农村原本的景观和文化特色,要展示出当地的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旅游活动的设置要体现野趣天成、返璞归真;景观设计如植物配置上要注重适地适树,强调多样性和稳定性。
农家生态旅游模式的核心理念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农业为依托,以“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坚持“以农为本,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旅游”的发展方针,在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农业的基础上,将农业和旅游两种产业结合,让客人享受清新自然、远离污染的高品质生活。
基于区域内不同环境背景所能承受的干扰程度和适宜性原则进行分区。这一原则可实现重点对象保护与游客需求满足的协调。目前,已普遍被用于以自然保护区为生态旅游开发对象的区域,分区模式包括同心圆模式、三圈层、四区块和五圈层模式。(2)基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和资源价值不同的原则进行分区。
主题提升。主题提升就是强化示范区的农业景观的印象,或强化园区的观光休闲功能。前者如各种类型的观光采摘园,如茶园、果园、蔬菜园等;后者有观赏型、品尝型、购物型、娱乐型、购物型、疗养型等观光农业园。空间提升。空间提升要求跳出示范区的区域范围而考虑示范区的建设发展。
以人为本,农民主体。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城乡一体,统筹发展。
主要原则:以人为本,农民主体。把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城乡一体,统筹发展。
乡村规划的核心原则是以人为本,确保农民主体地位。规划必须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听取和尊重他们的意见,确保规划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参与和满意,奠定新时代乡村工作的基础,并依靠农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家园。 城乡一体化发展应得到推动,实现资源和发展的统筹。
1、抓规划引领。在规划设计上,应立足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的指导性。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 抓示范带头。“共建生态家园、打造美丽乡村”行动,设立污水治理试点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先行先试,在试点中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开做好准备。 抓环境整治。
2、乡村定位 乡村规划应基于对本地文化深度的挖掘,同时对现有民居进行修复,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并优化农业景观结构。在总体布局上,结合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将乡村打造成为集休闲度假、生态农业体验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美丽乡村。
3、按照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中的描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乡村景观设计科学,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河塘沟渠得到综合治理,生产生活实现分区,主要道路硬化,人畜饮水设施完善、安全达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完善,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
4、“以宜为地纲”——功能分布准确,布局规划合理,因地制宜,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明确相应的目标和措施。“以和为人纲”——注重资源生态和谐,自然环境和谐,人文环境和谐。
5、在打造特色文化的同时,注重保留农村的乡土味道,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注重村庄和环境相互融合,让那些有岁月沉浸痕迹的旧房子、老院子、石牌坊等与现代建筑相融合。挖掘人文历史,把文化美和自然美融入村庄发展中,建设有乡土味道的美丽乡村。
6、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打造美丽乡村的关键在于科学规划与多方面落实。以下六个方面是美丽乡村规划的重要内容和要求:科学编制规划: 通过专业机构的规划,兼顾民主和可行性,明确生态功能定位,细化各类项目的时间与标准,追求“六美”目标。